为更好管理使用“向郝氏奖学金”,落实向培健(Thomas Hsiang)先生的捐赠意愿。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向郝氏奖学金”简介
太阳集团欢迎您“向郝氏奖学金”是由向培健(Thomas Hsiang)先生为纪念向恃思(Chester Hsiang)的母亲(向培健Thomas Hsiang的祖母)在太阳集团欢迎您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本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太阳集团欢迎您本科生中生源地为湖北省秭归县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向郝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向郝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向培健(Thomas Hsiang)先生或其代理人、太阳集团欢迎您余知和教授、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太阳集团欢迎您学生事务处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员组成,具体评审工作由太阳集团欢迎您学生事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时间
每年10月中旬组织评选,具体见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通知。
第四条: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为太阳集团欢迎您本科生中生源地为湖北省秭归县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15000元∕人.年,4人∕年,1人∕年级。
第五条: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家庭贫困、生活节俭,有贫困证明材料;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5、一年级新生评选具体要求为:高考成绩占50%、家庭贫困程度及在校表现等占50%;
6、其他年级评选具体要求为:在校成绩占40%、家庭贫困程度占50%、在校表现等占10%;
7、申请者在申请学年未享受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奖学金资助;
8、对不符合以上评选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
第六条:评选程序
1、评选通知。每年10月中旬,由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评选通知,具体评选工作由学生事务处负责统一实施。
2、学生申请。本奖学金实施申请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下载相关申请表格。
3、院(系)推荐。学生将填写后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递交给所在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由所在院(系)负责初审,所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后呈送给学生事务处学生资助中心。
4、答辩及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对院(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并组织评审委员会参与的申请答辩会,答辩通过的,初步确定为获奖学生候选人,并在学生事务处网站上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学生事务处将获奖学生申请材料情况汇总后呈送至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5、备案与转呈。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学生评审材料一份在基金会备案,一份邮寄至设奖人终审。
6、颁奖与发放。设奖人终审无异议的,由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生事务处共同组织颁奖。颁奖仪式上邀请设奖人现场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放奖励资金。
第七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太阳集团欢迎您“向郝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欢迎您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4年9月